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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对东莞市强涛模具钢材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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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横沥)应急罚〔2023〕法律股-5号】,触及东莞市强涛模具钢材有限公司。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则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则

  2023年4月25日,我局行政法律人员到你单位依法做监督查看。你单位存在:1.特种作业人员(热切开操作工赵爱云)未依规则经专门的安全作业训练并获得相应资历,上岗作业;2.未采纳必定的办法消除事故隐患(热切开作业一起运用氧气和液化石油气,气瓶减压器的出口端未装置单向阀)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和参照《东莞市应急管理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行政处罚自在裁量规范(试行)》第14项的规则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和参照《东莞市应急管理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行政处罚自在裁量规范(试行)》第31项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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